财务处是负责学校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办法》等财经法规,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负责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负责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监督;负责财务信息的整理和分析工作;负责校有资产账目管理;负责筹资融资工作;负责收费票据的统一管理;会同相关部门核定有关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收缴管理费工作;协助相关部门进行校内经济活动的审计工作;参与重大项目的招标工作;负责工资发放、差旅费的报销工作;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奖、助学金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水、电、暖的收费工作。
负责学校办公用品、教学仪器设备、计算机等网络设备的采 购、报废、造册、统计、核查等资产管理工作。
负责本部门设备的科学使用,正常维护及管理;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