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现明确家具类及图书类固定资产登记入账标准如下:
1.家具类固定资产单价在1000元(含)以上的须登记入账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单价在1000元以下的家具,单价在200元(含)以上且单次采购批量金额在5万元(含)上的属于大批同类物资,须登记入账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2.图书类固定资产单次采购批量金额在1000元(含)以上的须登记入账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本通知所列事项自通知发出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财务处(资产管理办公室)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