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对2024年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2024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主要评价列入财政项目库各项目(详见附件1)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此次绩效自评情况需按照每个项目逐一填报《2024年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附件2)和《2024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xx项目)》(附件3),同时还需上传提交佐证附件(必传2项以上)。
特别提示,接上级通知,此次绩效自评情况将作为上级资金分配和高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参考依据,故此次绩效自评工作比以往年度布置时间提前。因此,请各项目承担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进行总结反思,抓紧自评,并向主管校领导汇报。
上述需报内容请于1月16日下午下班前将电子版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版提交财务处。联系人:张娇,联系电话:66781056。
附件1:2024年预算项目明细表
附件2:2024年各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附件3:2024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xx项目名称)(模版)
财务处(资产管理办公室)
2025年1月14日